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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正是以六十四个卦来告诉我们如何认识我们所生存的宇宙以及宇宙内的所有事物。我们首先要搞清楚《易经》关于卦的几个基本名词。综卦:将《易经》的一个卦倒转或旋转180度而形成了一个新的卦,这个新卦与原卦形成互为卦象,称之为综卦。综卦的象是相对的,综卦告诉我们人类所处的空间是一个相对的空间,万事万物具有相性,如:阴、阳,刚、柔,矛、盾等等。需要说明的是有的易学家也将综卦称之为互卦,实际上说的是一回事。错卦:是阴阳交错的意思。两个卦之间与之相对应的每一爻均发生阴、阳交错的转化,错卦的理是立场相同,目标一致,可是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同,所见自然不同,结论也就不同。内卦:一个卦通过内部的变化,而组成新的卦称之为内卦。变化的方法为正卦(或目标卦)的2、3、4爻组成新卦的下卦部分,正卦的3、4、5爻组成新卦的上卦部分,由此得到的新卦被称为内卦。内卦的理是事物内部的变化对事物的影响,这个影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第一种解卦模式,在《易经》六十四卦中,多数卦具有正反相对的象即综卦,综卦的卦象就是相对应,而综卦的理,是告诉我们万事要客观,因为立场不同观念就完全两样,因而就形成了我们认识问题的所谓二分论。但《易经》还告诉我们,在六十四种卦象中同时存在着绝对的象,即没有综卦的卦。通过卦象可以看出它们是乾、坤、坎、离、大过、颐、小过、中孚,无论单方面看还是相对的看,它们的象都是一个样子,因而它们的象被称为绝对的象。乾卦乾为天,这个天无论是形而上的还是形而下的怎样去看都是天。坤卦坤为地,地,无论怎样去看总是地。离卦离为火,火无论怎样看仍为火,或者说离为日为太阳,无论怎样看,太阳仍是太阳。坎卦坎为水,水,无论怎样看仍为水(至于水的其他形态构成的象,《易经》认为完全是另外一种东西,不属于水的象)。或者说坎为月,月亮无论在任何角度去看都是月亮。泽风大过无论怎样看也只有一种象,《易经》认为即已铸成大过,事实已然无法改变因而是绝对的。山雷颐其卦象无论怎样看只有一种现象,《易经》中颐卦的原意是用嘴来吃东西,所以吃的行为对人类及生物来说是取得物质能量的不可缺少的行为因而是绝对的,不吃是绝对不可以的。雷山小过理解亦同大过。风泽中孚其卦象无论怎样看也是只有一种现象,《易经》中孚卦认为人生在世一定要讲诚信,应是人类进化的绝对行为,不讲诚信的人看似可以阶段性或局部的成功,最终的结局确是最差的。在《易经》八个绝对卦象中,前4个绝卦乾、坤、离、坎为天、地、日、月,为自然之象。还可对应为男、女、火、水,为人文之象,这四象仍然是不可缺一的绝象。后4个绝卦大过、颐、小过、中孚为人的行为之象,大过、小过为行为的禁区;颐、中孚则为人类的行为准则。前4卦说的是自然的唯一性,后4卦说的是行为的唯一性。这是另一种形式的二分理论,可以将其称为错卦二分法或变卦二分法。乾、坤,离、坎,大过、颐,小过、中孚互为错卦,之所以将它们的关系称为错卦,是由于我们在这些问题上会常常犯错,无法客观、正确的对待这些事物,诸如无法正确理解天、地的概念,无法正确处理水、火关系,在吃的问题上总存在“大过”,在诚信的问题上总存在着“小过”等等此类以及更深入的问题。《易经》用这八个卦来引起人类的特别关注,六十四个卦都具有错卦的存在,因而这并不会影响我们对于相对空间的理解。《易经》中有五十六卦两两互为综卦,这是一种简单快捷分析问题的模式,一直被人们所采用。在对卦进行分析时,一定要考虑到她的错卦以及综卦,才能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认识问题,也就是事物的二元论,不至于犯主观上的认识错误。当然事物的变化是错、综、复、杂的,所以认识的方法也一定要错综复杂起来,而“错综复杂”一词也正是来自《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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